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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转«太原市 2020 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、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»的通知 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ꎬ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(干部)科: 现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«太原市2020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、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» 批转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
各市档案馆,各有关单位: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《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[2020] 20号)精神,按照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)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[2020]628号)精神,现就2020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县(市、区)人社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(干部)科: 现将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《2020 年度太原市档案系列初、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》批转给你们,望遵照执行。
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,有关企事业单位: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 (2019) 16号)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0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 (2020) 628号)精神,现将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地勘、测绘、国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电、化工、轻工、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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